分享到:
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柳州市园林局关于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12 15:35 来源:中共柳州市园林局党组/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612月上旬至20171月底,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园林局进行了巡察,并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专题学习的形式,组织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党组成员对集体领导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增强党组落实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二是完善制度措施,规范集体决策。以用人管钱议事为重点,制定了《柳州市园林局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制度》等31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是完善台账资料,落实长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园林规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详细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台账,对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落实长效管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二层机构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工作培训、指导、检查工作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细化联系的方式、内容、频次等内容,规定局党组成员以参加固定联系二层机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二层机构党建工作的培训、指导、检查,每半年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开展一次集中督查。 

  二是建立局领导上党课制度,由党组书记带头,要求局党组成员每年到所联系的二层机构上党课1次以上,且必须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加强与普通党员的沟通交流。 

  三是制定局党组成员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清单,明确党组成员检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指导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二)关于“局党组《廉政约谈》方案没有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约谈工作,班子成员缺少对分管的科室和二层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柳州市园林局廉政约谈实施方案》,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科室和联系二层机构的班子成员定期进行廉政约谈,局党组书记每半年对全局领导干部廉政约谈1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半年对所联系二层机构的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的负责人约谈1次;二层机构主要领导约谈本单位中层干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且每次约谈都需有记录,存档备案。 

  (三)关于“市园林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科室和二层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园林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是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联系的二层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所联系二层机构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三是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所联系二层机构上廉政党课1次以上,并加强对所联系二层机构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方面 

  (一)关于“二层机构苗木采购程序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分管绿化建设工作的局领导牵头,研究制定《柳州市园林局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并依次提请局领导班子会、局党组会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后,在园林系统范围内印发执行,以制度形式对全局所有苗木采购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二)关于“二层机构安全管理不严,现场养护工作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牵头,成立调查处理工作小组,认真调查了绿化工程处2014614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已于8月下旬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绿化工程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给予扣发绩效奖处罚2人,辞退或解聘2人。 

  二是举一反三,责成二层机构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的落实,要求重点从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完善安全生产台账等方面着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是督促二层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柳州市园林局绿化养护安全操作规程》绿化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绿化养护等户外作业。 

  (三)关于“工资发放模式存在较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带领人事科、财务科负责人,下到负责生产及科研的四个二层机构调研,了解各单位外聘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管理情况,给予工作指导,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是责成有关单位借鉴园林建设工程处的经验做法,制定并执行《外请劳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劳务计划、劳务分包、劳务管理、劳务费用发放等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今后一律以“比选择优”确定正规劳务公司或多方洽谈的方式外请劳务人员。 

  三是加强二层机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加强对聘用劳务人员的实名制和台账管理。从20178月起,所有涉及外聘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的单位,均不得再以现金支付工资,改为银行卡发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2-2824268,通信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柳州市园林局,邮政编码:545001,电子邮箱:lzsyljdb@163.com  

    

    

    

                    中共柳州市园林局党组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