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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柳州市园林局机关科室设置情况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文秘、行政事务、交通安全、房改、接待、信访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二、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协调科室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办理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交办、督办、归档、立卷工作,负责机关的保密工作。 

  四、负责局行政会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及日常公文的拟稿、改稿、打字、印发等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核对其主办的文稿。 

  五、负责接待和安排外单位来我局的参观学习活动。 

  六、负责局行政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 

  七、负责接待、处理、登记、批转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八、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机关文书、科技档案及图书资料。 

  九、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和房改工作。 

  十、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高度,组织全局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十一、负责机关办公楼的水电设备维修和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机关公费医疗的管理以及办公用品和劳保福利的采购发放工作。 

  十三、办理机关与机关人员订阅报刊工作。 

  十四、管理机关院内的环境卫生,组织、督促各科室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参加公益劳动。 

  十五、负责全局共青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772-282286928282142838820(传真)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党务、组织、宣传(党内宣传)、工会、统战、侨务和老干部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委的要求,草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见,具体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抓局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党组织生活情况,并总结经验。 

  三、负责抓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编写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方案,抓好教育和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文明意识和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水平。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负责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副科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配合局纪委抓全局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违纪党员的处理。 

  六、负责统战、侨务、老干部和工会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4268 

      

  园林绿化科工作职能: 

  一、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绿地管理、绿化植物种植、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指导全市城市绿化苗木及花卉盆景生产工作。 

  四、拟订城市园容园貌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和园林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 

  五、组织市属园林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绿化工程市场。 

  六、指导监督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 

  七、负责园林绿地护林防火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772-2823650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劳动人事、职称、工资、职工教育、社会保险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对本局及局属单位明确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和园林工作发展需要,适时提出有关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理、办理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办理有关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业务工作。 

  三、办理干部调配、任免、工人调动、干部、工人、退休有关手续。 

  四、办理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事宜。 

  五、拟定本局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做好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辞职、辞退、奖惩等有关工作。 

  六、引进人才,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接收安置、转正、定职、定级及转干、招工等有关手续。 

  七、负责本局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及劳动、人事统计和人事调查工作。 

  九、负责有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和房屋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8204 

    

  规划建设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建设、维修和投资计划的编制,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审核、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本局发展的总体规划和“2010”远景目标的要求,对新建公园、旅游景区(点)、小游园及公共绿地的总体规划进行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并负责协调、控制、管理。 

  二、负责将局属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基建、维护计划进行审查整改,编制全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投资计划,并根据局领导批准的“年度基建、维修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全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 

  三、负责督促、检查全局年度计划内基建、维修项目设计进度,协助局领导对设计方案审签,负责对设计费的审核工作。 

  四、督促、检查、协助局属各单位做好基建、维修项目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严格按局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局基建、维修产值统计工作,做好年度竣工项目的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编制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2822966 

    

  计划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建立财务制度、培训财务人员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全局年度收支计划,汇总绿化生产、基本建设经费计划,做好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 

  三、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年度的收支预算;负责审核和检查基层单位的各类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总结报告,并整理、汇总报出;负责机关的财务会计核算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财务人员业务档案。 

  五、负责承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与我局发生的各种往来业务。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28285642832669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和控告并进行查处(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本局党员及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二、监督、检查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指示的情况。 

  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四、受理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诉。 

  五、调查处理(或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本局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六、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审理局属单位报送的基层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七、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4268 

    

  宣传科工作职责 

  负责本系统园林绿化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园林绿化宣传规划和方案,指导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并实施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 

  一、制定本系统园林绿化宣传工作规划,组织、策划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对全市性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统一部署、统一宣传、统一口径。 

  二、与新闻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新闻媒体的采访提供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园林绿化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 

  三、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开展各项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并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四、抓好本系统通讯员队伍建设,组织通讯员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 

  五、负责“柳州园林”网站建设工作。 

  六、负责各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发放、存档和墙报等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0816 

  学会科工作职责 

  本科室负责各学会(协会)的日常管理,组织召开学(协)会各种会议,开展学(协)会各种活动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挂靠在我局的市赏石协会、市风景园林学会、市植物学会的社团整顿、总结、统计、年检、文件起草、印发通知、发展会员、与纵横向及海外相关学(协)会进行业务联系、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学(协)会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配合各学(协)会秘书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负责组织召开各学(协)会年会、换届会、理事会、学术交流会、联谊会等有关会议。 

  四、负责组织各学(协)会举办各种展览、开展知识竞赛、科普咨询等活动及编印会讯(报刊)等工作。 

  五、负责接待各相关学(协)会、新闻单位的业务交流和来访等。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3823  

  总工室工作职责 

  本室负责园林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计划的审核,检查指导园林技术规范、技术培训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局长管理园林规划设计工作。 

  二、具体审核各类园林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或计划,审核各类园林技术计划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送局长批准。 

  三、检查局属各单位对各项园林技术规范、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四、负责全局的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72-2828226    

  公园管理科工作职能: 

  一、负责本市区域内公园、风景名胜区(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城市广场)的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风景园林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公园、风景名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 

  四、协调落实公园开展A级景区等级的创建和复核工作。 

  五、对公园内环境卫生、公园文化、文物保护、科普宣传、游乐、服务接待及服务经营等方面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公园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七、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园林法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772-2825561